离婚后债务问题。
婚姻家庭黑龙江 牡丹江2024-11-21 10:5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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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补充回答:1、“如果债权人要求女方偿还,就是说女方可以拒绝了吗?”:我认为如果女方无法证明有前述两种情况的:女方不能拒绝偿还。法律依据已经给出。不知道有的朋友说可以不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和LZ一起期待补充。2、“因为如果还了男方肯定是没钱给女方的,还有女方也还不出”:(1)女方还不出:可以不还呢,没钱拿什么还?(2)但如果还了后男方暂时没有钱还女方:女方也应在还钱后二年内起诉男方向男方索要,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不用再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了,以后任何时候发现男方有钱了女方都可以申请恢复执行。3、“如果真的没钱还银行的钱,那么后果会怎么样”:(1)银行会向法院起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会查封拍卖女方和男方的财产存款等用来还债;也可能查封拍卖担保人的财产,如果以上方法都用了还是没有钱还:银行可能会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作为呆账坏账处理,也可以在几年后发现你们有财产时再申请恢复执行。(2)上银行的黑名单:以后你贷款或是有其他需要到银行办理的业务时,会受影响。1、“如果男方现在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吗?”:可以,男方不同意的不能再协议离婚,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2、“如果离婚了男方借的钱还跟女方有关系吗有责任偿还吗?”:与楼上朋友意见不同,这债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如果你无法证明债权人和他明确约定为他的个人债务、或者证明你们之间有结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的:这债务法院会认定为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你们共同偿还,即使你们离婚了,债权人也可能向法院起诉你要求你偿还。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3、“如果女方有责任,那离婚的时候男方书面说明钱全部由他还可以吗?”:当然可以,有这个书面约定最好,离婚后即使债权人要求女方偿还,女方也可以在偿还后依据这一“说明”来男方追偿全部债款。 如果没有这说明:女方在偿还全部债款后,就只能向男方追偿一半了。4、“另外还有4万银行贷款是女方也在上面签字的,另外还有一担保人也签字的,那这个钱如果男方不还要女方还吗,还是怎么分配”:(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连带偿还(但执行时女方可以主张只还一半 )。(2)如果女方偿还了全部后:可以向男方追偿一半。(3)如果男女双方都不还:可能让担保人偿还了,具体还要看担保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原问题:《离婚后债务问题》回复于 2022-06-29 1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