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终本执行是由原告送达还是律师送达
合同纠纷山西 太原2025-01-17 07:3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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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您好。根据最新(2013)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当条款所规定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恢复:(1)申请人提出继续申请执行或延期执行的期限到期;(2)法院对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后,经审查裁定驳回的,恢复执行;(3)继承人已经通过法定程序继承被继承人的权利或义务的(申请执行的权利或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4)权利义务承受人确定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恢复执行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原问题:《民事案件重新恢复执行的主体一定是原告吗?》回复于 2022-06-30 07: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