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有房屋承租人去世后,房屋冻结拆迁,安置房权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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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争议焦点: 1、拆迁补偿款的性质、构成和补偿对象。 2、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原承租人即原告父亲的遗产。 二、答辩要点和结果 1、拆迁人支付给被告的拆迁补偿款是基于对承租人居住权丧失的补偿。 根据《国务院拆迁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拆迁公有住房……;房屋承租人未购房的,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金额的10%支付给被拆迁人,90%支付给承租人,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不再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的规定,在涉及承租公房拆迁时,拆迁补偿金是对承租人居住权丧失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国务院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作为涉案公房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唯一承租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2、被告纪某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不是原告父亲贾某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的规定,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公民个人的财产。而涉案房屋是公房,显然不属于原告父亲贾某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拆迁人于2008年开始拆迁该公房,对该公房的承租人进行补偿,其时,原告父亲贾某已经去世并被注销户口多年,所以,拆迁补偿款也不是其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所以,涉案的拆迁补偿款没有作为原告父亲贾某遗产的要件,不属于贾某的遗产。因此,原告主张将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分割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原问题:《公房承租人死亡多年后拆迁纠纷怎么办》回复于 2022-07-01 2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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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置地分配问题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房屋的拆迁安置中遇到的问题
首先这里要剔除为拆迁而假离婚的因素。 一般象这类房屋拆迁会给予一定面积的超额安置,这个面积加上原来的拆除的面积如和两套安置房面积相差不大,有协商解决的可能。 如果拆除的面积较少,则还是拿一套房,房产证上还写你们二个的名字。明光火车站安置房质量太差,房屋有诸多问题
可以找开发商修复。如果是质量问题,需要有关质检鉴定机构确定后进行处理。先找开发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到房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18年房屋拆除,并扣除10万元做为房屋安置预交款,现告知不能安置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10万元并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您这边向法院提起诉讼 您需要准备起诉状 和证据材料 您好如果您想获得更加详细的服务包括具体详细的解答您的疑问、如何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诉讼时间流程等相关法律问题,请购买我的电话咨房屋拆迁,房屋分配问题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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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