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附民有死亡赔偿金吗
损害赔偿陕西 西安2024-11-21 05:2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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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九条,将死亡赔偿金界定为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这两个司法解释的精神,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就死亡赔偿金,无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都不予支持。但是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明确地将死亡赔偿金认定为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认为其性质上是物质损害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很明显两个司法解释在死亡赔偿金性质的认定上相互抵触,虽然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将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中的死亡赔偿金的规定视为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在操作中以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准,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该项规定归于无效。 由于司法解释之间存在冲突,最终决定就由法官自由裁量。一般地,各个地方操作不一样,有的判赔,有的判不赔。四川一般是判的不赔。 原问题:《刑事附带民事的死亡陪赏金现在法院不支持了吗?》回复于 2022-07-04 07: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