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微伤派出所不处罚违法行为人
刑事辩护山东 临沂2025-01-1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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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法律规定七十周岁以上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七十五周岁以上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是刑事犯罪,所以可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不过实际操作中,考虑到其年事已高,社会危险性不大,一般也不会采取拘留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原问题:《您好。我因被打伤。经过伤情鉴定为轻伤。派出所没有拘留对方,我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07-04 15: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