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天有一场民事诉讼的案子要审理,可以带上我14岁的孩子旁听吗
损害赔偿湖北 咸宁2024-11-21 16:3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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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第一,当事人需要清楚一点,当事人拒绝签字,可以可以视为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 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二,离婚案件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调解,当事一方拒绝调解的除外。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问题:《法院5月31日送来离婚传票让我6月15号去法庭,我收下传票了但我一直没有签字,明天我去法庭法官他们》回复于 2022-11-09 08: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