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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的条码显示受委托生产商,接受到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知识产权广东 阳江2024-11-2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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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案件提要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案内容均属于标签,标签内容应客观、真实。实践中,食品标签往往未能被食品生产者重视,标签内容不真实,导致产品标签与法律或者行业规范的规定不符,既会误导消费者,食品生产者也要承担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惩处的代价。争议焦点食品外包装的文字内容与营养标签不相符,是否属于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基本案情东莞市某食品厂生产的涉案肉松产品,外包装有卡通宝宝图案,文字标注“建议6个月以上幼童食用”,营养成分标注产品每100克肉松钠含量分别为:1163毫克及1098毫克。经审查,该食品厂生产的产品包装上的图案及文字标注均属于标签;但每100克产品的钠含量却远超婴幼儿食用标准(按规定,0至36个月龄以上的婴幼儿产品使用的每100克食品原料钠含量不能超过200毫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于2015年12月10日到该食品厂现场检查,查获涉案食品货值金额8028元。2016年2月17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认定食品厂的标签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决定没收食品厂违法所得8028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10000元罚款。食品厂不服,提起本案诉讼。裁判结果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食品厂对其产品建议6个月以上幼童食用,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产品适合6个月以上幼童食用,即其无法证明标签内容真实性。故食品厂所生产的食品不符合法律对食品安全的强制性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食品厂违法所得8028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10000元罚款的处罚,证据确凿,符合法律规定。食品厂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由法院依法予以驳回。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上诉。典型意义食品安全尤其是婴幼儿食品安全一直是备受消费者关注的重要问题。食品标签对于消费者了解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明确食用对象具有重要的作用。食品标签符合法律规定,是食品符合安全标准的法定要求。本案涉案产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产品。本案裁判对于食品生产者认识食品标签的重要性,把好食品质量关,具有良好的警示意义。 原问题:《虚假标注食品标签的责任如何认定》
    回复于 2022-07-07 1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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