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损害赔偿浙江 嘉兴2024-11-21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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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侵害商标权纠纷是指因侵害商标专用权而产生的纠纷法律分析商标权,又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据法律规定对其拥有的注册商标或者非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或者说排他的独占权。商标权的内容有商标使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 在国际上,商标权的获得通常根据两条原则:一是使用在先原则,即商标权属于最先使用此商标的人;二是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权属于最先申请注册并已注册的人。我国现行法律采取注册在先原则,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和保护未注册商标,如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商标作为一种最普遍、最常见、最显著、最重要的商业标识,是商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标志。人民法院审查判断诉争商标是否属于通用名称,一般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为准。如果申请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诉争商标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的,仍应认定其属于本商品的通用名称;虽在申请时属于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经不是通用名称的,则不妨碍其取得注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问题:《什么是侵害商标权纠纷》回复于 2022-07-07 22: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