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交通事故 > 咨询详情

交通事故肇事者是全责,今年周岁71不愿意理赔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是不是必须起诉才能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江苏 连云港2025-01-30 10:10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第一,你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按照所说,你投了两个保险,这两个险按照相关规定,通常先交强险后商业保险  第二,按照交强险赔偿,保险公司有保险限额,也就是对于你造成行人残疾的赔偿最高额度是11万元,剩下的按照商业险约定数额赔偿  第三,目前关于你对他人赔多少,参考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注:1.残疾赔偿金按残疾等级及上一年度居民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月起计算20年,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基本赔偿顺序:先初步算出应该赔偿残疾人的费用总数,然后减去交强险的部分,再减去商业险承担的部分,剩下的你自己再赔偿。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安抚受害人为先,这样对理赔可能会比较顺利,通情达理可能有时更便于解决问题。希望你能很快摆脱阴影,继续好好生活! 原问题:《交通事故我全责,伤者71岁.七级伤残该有那些赔偿事宜?》
    回复于 2022-11-09 04:16:07

相似问题解答

住院期间除了和肇事者协商医疗费,护理费还应该协商什么

告知通用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供你参考: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

伤势重,住院天数176天,怎么申请理赔对方是全责。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有需要的话,可以进行电话咨询详细沟通。

住院保期间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吗?

在保险公司买的医疗险是属于补偿型险种,是社保的有力补充。一般包括有医疗费用、住院津贴,这两部分是单独赔付。医疗费用可以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部分,再走商业险报销,不可以两边同时全额报销。例如:工伤住院花了1万,社保报销6000,余下4000走商

道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除了保险公司承担的理赔费用外肇事者需赔付哪些相关费用如何计算

我方须先列出一份交通事故求偿项目和金额计算明细表,在合理求偿范围内,当保险公司赔偿不足时,我方都可要求对方肇事者补足。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此时是无须计算双方责任比例的,超过交强

您好,交通事故,肇事者全责

遇到这样的,你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肇事者,要求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你的损失,法院审理后会判决肇事方赔偿你的损失的。法院判决后还是不赔偿的,你可以到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就会查封肇事方的财产来赔偿你的损失。 原问题:《你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