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已经终结执行,法院还会划扣我的工资卡里面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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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原问题:《钱己还清,工资卡解冻法院还扣钱吗》回复于 2022-11-09 00: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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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执行银行账户案款,异地账户不好划扣吗
人民法院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案件,只要是被执行人的银行卡里的钱,不管是本地或外的都可以划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公积金划扣吗
虽然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我被强制执行了,执行局可以划扣我的住房公积金吗?我也同意让执行局划扣!
疑难问题,等待高手或最高法院。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未对住房公积金能否强制执行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对住房公积金能否被强制执行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住房公积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否则强制执行,工资会被全部划扣吗?
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存款、工资、房产等。但需要为被执行人以及其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保留必要的生活所需。还需要考虑的是比例原则,比如债务只有几千块,不大可能查封房产的。 原问题:《强制执行工资的话,是全部都扣,还是要留下父母妻儿的生活费之后的钱再执行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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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