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中的协商内容,原因不属实,补充协议可以作废吗
合同纠纷江苏 南京2024-11-21 17:1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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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初步猜测:你们在履行原协议的时候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导致违约,被迫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放弃了自己的部分权利。 是上面这种情况吗? 无论我的猜测是否正确,你的问题的回答如下: 问题一:补充协议的内容,能否剥夺另一方在原协议中早已经取得的权利? 回答:能 问题二:该补充协议是否属于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回答: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属于我猜测的情况,则不属于乘人之危。 法律对“乘人之危”有严格的界定,一般指合同以外的情况导致一方处于极为被动或处于危难境地,在此情况下签订合同中显失公平的,可以要求法院撤销或变更。 目前法院强调的是合同意识自治和合同诚实守信原则,特别是守信原则,一般高过公平原则,哪怕是不公平的合同,但是当事人在自愿情况下签字了,就有效。 要举证证明自己被人“乘人之危”胁迫下签订合同的,很难。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你方的要求。 对于补充: 我看明白了。 你们之间是三方关系。 其实补充协议不应当签订。 当时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不配合你们,你方虽然将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你方可以将违约责任转嫁给他,是他的不配合(不履行)导致你们的违约,所以最终的违约责任应当由他们来承担。 所以,当时就不应该被他们胁迫签订补充协议。 现在这个补充协议的问题很难认定,建议你去找律师当面咨询,把协议内容都交给他看。 也许能够认定属于受人胁迫,也许不能,要看协议内容了。 不过总的来说,要法院变更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都是非常难的。 原问题:《补充协议的补充内容,能剥夺在原协议中别人已经取得的权利吗?》回复于 2022-12-04 21: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