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承包桐庐县某建筑工程二结构施工,我司下面一个施工小组,给我司签了承包施工协议,总价88万把两栋楼外墙及一些其他工程施工完毕,后来该小组未按协议完成,后面工程量我司又重新找工人施工花费20余万元,按协议内容,这二十多万,应该从该小组88万元施工费中扣除。该小组组长现在不认扣除款项,且多次带工人讨要薪资,我司已付薪资已达77万余元。但是该组长不认既定事实,私自伪造工人工资表向我司恶意讨薪。这种情况,我司该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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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讨要工程款
展开全部实际施工人如果想利用优先受偿权来追讨工程款,那么就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是接受施工任务并组织施工作业的组织或者个人,而不是指具体进行施工作业的组织内的工作人员或受雇于施工人的雇工。一般情况下,实际施工人是承包他人工程进行我与建筑工地签了施工合同,上面写有安全由施工方负责,现在工人受伤了,该怎么划分责任
关于你与B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2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5)、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72条、承包人不得将自己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转包的名义转包我承包了工司的操作部没和工司签合同!现在不想干了!工司没结钱?怎么
他是不想给,还是想拖拉工资。这要说明白的,因为这两种情况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性质。按理说当今的社会不会有这么无赖的公司,如果真是那们的话,那他们是怎么做生意的,工人的工资都想赖。现在网络时代你想要要这笔辛苦钱还是很容易的。----网络 原问题你好,某公司欠我司工程款,可以把该司的2个企业股东列为被告2、被告3吗?
原告的诉讼请求有问题:1、圆苑私厨餐饮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负有清算责任,可以请求法院判令三个被告对该圆苑私厨餐饮公司进行强制清算,适用最高法院2009年关于强制清算纠纷的一个会议纪要规定的程序进行。2、如果清算过程中发现财务资料遗失或我司是工程总承包方,工程分包给徐总后,徐总与范总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工程完工后,徐总欠付范总劳务费,范总找我司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我司需要承担吗?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可以约定经济仲裁,仲裁时可以设定多个被申请人(包括发包方),但是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要看具体的案情,比如与承包方的合同中是否涉及到发包方等等。《仲裁法》相关法条: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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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