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到法院申请冻结了一个人的公积金,她在没有还清我的债务的情况下,公积金会执行给下一个人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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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不影响执行案件进行,依然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原问题:《您好!我想问下,被执行人有两个,在执行期有一个已给了一部分钱,还剩下的能找另一个被执行人吗?》回复于 2022-12-04 2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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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我之前用我的公积金贷款的,现在不想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了
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法院执行住房公积金,不用通知本人吗?
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应当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首先要求当事人自觉履行,如果不主动履行,法院才会采取措施。没有通知在程序上有瑕疵,但不会给被执行人造成什么损失(除非你的公积金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就可能存在其他情况),所以你就是提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债务用住房公积金可以抵债吗?
不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你好,我申请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坐牢了,他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划拨到法院执行账户吗
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属于职工因住房消费而引起的,例如未支付购房款,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凭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笔录等法律文书要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执行,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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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