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同事离职,老板喊我延长上班时间,还不支付上班工资,劳动合同上签的是8小时制,我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新疆 巴音郭楞2025-04-01 13:2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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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上班时间超过法定时间,要给加班费;如果当事人拒绝,公司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如果加班时间超过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限,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具体规定: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企业可以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八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制:平均每月工作20.98天,每天的时间不定时,每周几天也不定,但必须每周休息一天。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没有固定的时间,但必须每周休息一天。后面两种工时制必须到劳动局申请备案。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原问题:《老板叫我上班时间超过法定时间,我拒绝老板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1-08 21: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