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定劳动合同.入职快一年
合同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1 14:1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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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订合同并支付二倍工资,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补订合同,支付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快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 劳动者应当及时主张二倍工资,避免超过仲裁时效不被法律支持。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二、、随时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 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违反《劳动合同》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法为由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和二倍工资,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的,需要提交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动法[2005]12号第二条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和证人证言由劳动者举证,其余由用人单位提供。 原问题:《工作快一年了 公司一直没有让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有什么说法吗 但是有给交三险》回复于 2022-07-13 14: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