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就是想问问,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买卖枪支弹药是犯罪,制造枪支弹药是犯罪,为什么还有子弹,炮弹,外加原子弹,是国家制定法律法规的领导人没有遵守法律法规,还是公检法三家执法人员徇私枉法视而不见,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吗?
刑事辩护四川 德阳2024-11-20 09:07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