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开业2个月,合伙人不算账,要让我们退股怎么办
经济纠纷福建 漳州2024-11-21 23:5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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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根据以上规定,合伙属于人合,在合伙人不能在一起合作的情况下,再强行捆绑在一起就没有必要了。法律上所以设计了个人合伙的退伙机制,但因为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退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合伙人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问题:《我们合伙办理了营业执照,现在合伙人不准我退股我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1-08 17: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