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供货商,采购方需要在供货之前先交质量保证金,我们不想交,想解除合同,怎么解除
经济纠纷浙江 宁波2024-11-21 11:1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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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作为采购员,供应商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在合理的时间内催告供应商要求供货,如果仍不履行合同的,则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对未履行义务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在签订合同时也可以规定就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逾期交货可以推迟付款,一般交易时都是货到付款。 2.对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解除合同,(对方都已经违约了,你还敢跟他重新签订合同?)在供应商和你公司这份合同中你是买受方,你的客户是该全同的第三方,遇到这种情况麻烦了,口才好点,有个案例也是这样,结果客户打官司,法院判决供应商承担70%责任,买受方承担30%,你这样回答也没什么错,但是,在合同中,如果延迟交货一般是要承担责任的。 原问题:《供应商交货不及时,采购人员该怎样处理》回复于 2022-11-08 16:2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