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合同

经济纠纷内蒙古 呼伦贝尔2024-11-21 12:11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公司对你进行培训,那不叫培训。  只有公司与培训机构签订了培训合同,培训机构到你单位培训或你到培训机构培训,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用的培训才算培训。详见《劳动合同法》第2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原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在合同期内要离职,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的话,会牵扯到法律问题吗?》
    回复于 2022-12-04 18:06:28
  • 李有峰律师
    月帮助7190
    你好,咨询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方式联系。
    回复于 2022-07-15 12:16:54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务合同

建议按进入公司那一刻时间计算,对公司无影响。此外,建议贵公司制定良好的工作制度并向全公司公示,以尽可能的减少劳动争议。如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时间来电本律师 原问题:《龚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公司一个员工,因为工作地点不在公司所在地,导致他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合同纠纷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给你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违约合同怎么办

只有在重大违约根本违约才能解除合同,轻微违约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解除合同是只有两种方式一协商二上法院 没有第三种直接解除合同 你可以发出催告涵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结清卡 限定时限 约定对方违约责任 只要对方知道收下这个催告涵起 你才真正掌握

在吗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合作合同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给你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租赁合同退押金

展开全部你这个问题有以下解决途径:第一:协商,注意第一次的时候不要说押金单丢了,先看看他能不能退,若果可以自然更好。第二,如果不行,可以进一步寻找证据,比如录音或者其他途径,只要能证明他曾收过你的押金就可以。 原问题:《你好,我想咨询点合同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