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业务欺骗换了原供应商之前跟原供应商有合同
合同纠纷江苏 苏州2024-11-21 22:5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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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被迫或者以欺骗形式或者故意不说清楚签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签合同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时,您不应该理睬他们,就可以避免现在的情况了。我认为,如果确实有合同在他们那里,您应该及时要回,以避免以后有经济损失。如果他们说撕毁了,您可以要求要回撕毁的合同废纸。如果您认为必要时,您可以报警处理。总之,我的想法是,以后这种事情不要理睬;现在的情况,您应该尽力挽回损失,所以,您现在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回合同,可能是必要的。具体如何办,请您自己处理。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原问题:《被迫或者以欺骗形式或者故意不说清楚签的合同有效吗》回复于 2022-07-15 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