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在早教中心受到人身伤害和人格侮辱
损害赔偿江苏 南京2025-01-18 05:3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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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幼儿园肯定要承担责任,但是只在没有尽到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具体法律依据如下:如果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是由于幼儿园本身的人员的行为造成的,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时,就要承担责任。比如,因幼儿园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管理、维护不当引起的学生人身损害;因幼儿园提供的食品、药品、饮用水、教学用具或者其他物品不合格引起的学生人身损害;因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引起的学生人身损害;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老师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等。如幼儿园以外的人员进入校园内或者在幼儿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期间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又如社会人员进入学校殴打学生,校外车辆在校园内撞伤学生等。在这种情况下,该幼儿园以外的人员的侵权行为直接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发生,其作为侵权人就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原问题:《孩子在幼儿园受伤是园方负责还是对方家长负责制》回复于 2022-12-19 10: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