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五)与第四十二条(五)的关系如何理解
律师回复
相似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适用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适用情况
1、单位一般都会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为自己的理由找到法律依据,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2、除了劳动合同第四十条第三小条怎么理解
理解正确,意义是一样的,就是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个人认为:多支付一个月工资,而不要提前30天通知的形式,然后让员工离开。这样可以避免员工突击怀孕,三期的员工非常麻烦的。 原问题:《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是指在原单位已享受养老待遇,还是指在现在被聘用单位开始享受养老待遇劳动合同就终止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你好,请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与其他条款有区别吗?
你好!其实你已经把法律依据写出来了,只是你没有理解法律条文的意思而已。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凡出现该条项下一、二、三、四、五、六之情形,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是不得依照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