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了小区无产权的车库,和我交易的是李,我把钱转给了李,但他给我的原车库手续的收据和协议的所有人是王,(李的儿媳)开发商写的收据和协议是给王,我把钱转给了李,
房产纠纷山西 运城2024-11-21 15:5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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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通常没有产权的二手地下车位,不可以买卖的,可以办理公证,更加法律效力,但是不是必须公证。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扩展资料有的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是一种租赁行为。这种买卖合同,实质上是停车位租赁合同,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在签合同时首先要问清“年限”。目前如果车位是有预售许可证的,购车位业主跟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后,则是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一手及二手车位的办证程序跟办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一样。 原问题:《没有产权的二手地下车位双方签过转让协议,对方也给了原来与开发商的协议和发票。还需要到公证处做公证吗?》回复于 2023-01-03 1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