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改普通程序后从立案到现在6个多月了!一直不下判决书
合同纠纷2024-11-2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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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般审限为6个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咨询审判的进展情况,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但是,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审批,最长审限可延至到15个月,在这个审限内作出判决从程序上就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0]29号)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原问题:《立案到现在六个月了,法院迟迟不判决怎么办》回复于 2022-05-19 18: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