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一年半,至今未结完,想要求申请赔偿
经济纠纷广西 贵港2024-11-21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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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可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为离职后的一年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原问题:《欠发工资一年多了还没有拿到可要求补偿吗》回复于 2022-07-17 23: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