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己退休,因挡案缺失不能领取视同缴费工龄,且档案是单位弄丢,是否可仲裁
公司法务辽宁 沈阳2024-11-21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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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统筹项目,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第三十条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违反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你有权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社保机构无权随意中断你的养老待遇。你可以据理力争:1,办理退休手续时,劳动部门应该审核过档案,如果当时有问题,就不会批准退休;2,档案在单位保管,与个人无关,个人没有责任,社保机构不能以此为理由停止发放养老金,这是违法行为。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4,到单位找有关人员协商积极寻找档案,以求尽快解决问题。一般情况,档案是不会轻易丢失的。尤其要找当时给你办理退休的具体人员,可能在她的文件柜里锁着呢。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原问题:《企业职工已退休多年,现档案丢失导致无法继续领取退休金怎么办?》回复于 2022-07-18 23: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