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法院强制让我同意原告的以物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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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何为以物抵债以物抵债,简单举例来说,就是原本欠别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期限届满后无法偿还,便约定用某物来抵债,或者在借款时就约定若按期无法偿还,将用特定物来抵债。从设立的时间来看,以物抵债有两种情况:一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就约定将来若无法如约偿还债务就以物抵债,二是债务履行届满后双方再经协商约定以物抵债。目前直接见于法律规定的以物抵债多发生在执行程序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除了上文明确认可的以物抵债,其他情况下以物抵债的效力如何,则取决于其本质所归属的法律制度。 原问题:《在执行局签了以物抵债协议被告能反悔吗》回复于 2022-07-20 06: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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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否可以以物抵债
不可以,都到强制执行了,要不只能以物抵债,以债抵债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民事行为,只要各方诚信履行,本不存在什么争议,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却隐藏着很大的风险,并且以债抵债作为追债人也不划算,法院强制执行就可以收回全部或部法院能否裁定划拨性质土地使用权以物抵债?
以物抵债,是指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两次司法拍卖、变卖后仍无法处置变现,经债权人同意,法院裁定将财产直接交付给债权人以抵偿债务的行为,其法律依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法院裁定以物抵20w借款,对方同意以物抵债,物估值2w元,如何拟订合同
一何为以物抵债以物抵债,简单举例来说,就是原本欠别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期限届满后无法偿还,便约定用某物来抵债,或者在借款时就约定若按期无法偿还,将用特定物来抵债。从设立的时间来看,以物抵债有两种情况:一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就约定将来若无法如约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以物抵债还需要支付利息吗
依法评估拍卖,如果拍卖三次均流拍,就会以物抵债的方式执行给申请执行人。如果申请执行人坚持不要,就依法解除查封。我认为申请执行人不要的最根本的原因是抵偿的价格高了,以物抵债一般只有评估价格的60%。 原问题:《中止执行后有财产抵偿,但申请人不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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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