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加班的事情。
合同纠纷江西 南昌2024-11-16 10:49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属于因病死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用人单位加班时间长不能改变劳动者因病死亡的事实,也不能改变因病死亡的待遇。劳动者在宿舍因病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劳动法》(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原问题:《员工在工厂宿舍自然死亡,但工厂加班时间太长,每天上班十三个小时,》回复于 2023-02-07 0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