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司法解析第三十四条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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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五)与第四十二条(五) 的关系 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 女职工再孕期产期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 按照第47条经济补偿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六个月以下的按半年算 原问题:劳动合同法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理解?
1、劳动者即使不能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该再给其他的机会,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经过培训或者岗位的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有没有劳动法第十四条案例
14条在司法实践中是如此适用的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么 这个双倍工资只计算11个月 这就是与第十四条之间的联系了 即集合适用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年后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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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最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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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