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学生工驻厂
合同纠纷江苏 南京2024-11-21 08: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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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离职最后一天工作日不去,实际上就是旷工,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按工作日论。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只规定了,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通常单位都有制定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处理规定,该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与法律冲突或者违法,那么单位的处理就是依法了。无论如何,既然要离职了,最后一天工作日还是应该去,站好最后一班岗,这个也是有头有尾,大家好聚好散。 再说,最后去了,也是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原问题:《学生工离厂最后一天旷工学校扣钱违法吗》回复于 2022-07-21 08: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