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在首次就业签订三方后想违约,原用人单位不想出返回三方,也不想出具解约函,这种行为合理吗
合同纠纷山西 运城2024-11-2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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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所以,你这还不属于劳动关系,你不是劳动者,劳动部门管不着的。 那么你说的那种情况,应该是这样的,首先找学校,表明用人单位立场,说明你遇到的情况,最好是写个东西给学校办事部门,就是个情况说明,软磨硬泡下,让学校给你办了得了。 其次,按照协议,如果违约,应该怎样处理,按照协议处理就是了,如果说是交纳违约金给单位即可,那好办,你可以以个人名义用EMS形式(保留底单)给单位发函(个人签名),表明“我愿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贵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贵单位拒绝收款,我再次函告贵单位,请贵单位在14天内与本人联系支付违约金事宜,否则将不再承担由此给贵单位造成的损失”。这样给人感觉是找个要给人给钱,诚信嘛,也可以理解。然后你就可以拿着这个函件的自留原件,加上邮局寄送底单,赴学校办理手续,告知学校对方拒开,要求解约。 还有一个办法,不厚道的,直接刻一章,自己搞个解约函,盖章去,但前提是你要摸清楚,学校会不会找用人单位核实,如果核实,那么这个办法行不通!! 实际上你不能怪单位变态,应该是你们学校bt,学校是怕影响不好,怕单位再不来学校招聘,自己的就业率上不去。我们那时候毁约学校直接给开,学校多牛啊,爱来不来,根本不要什么解约函,我要是用人单位,费了那么大的劲,招聘一个人,为啥要给你开,再说,一个单位出证明要经过很多道手续批准的,你要理解,不是说开就开了。 原问题:《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后,想要毁约但是原单位不让毁约怎么办?》回复于 2022-07-21 11: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