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劳务纠纷,2021年与公司签了劳动终止合同,得到了补偿金。但,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购买公积金,现在是否有权利追讨?!

合同纠纷广东 深圳2024-11-21 11:56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一、首先要了解清楚,为什么公司没有跟我们续签合同?劳动合同的续签是人力资源部同事的工作之一,由于一些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平时工作比较忙,他们就会在短时间内搞忘续签合同。在这种情况之下,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在忙完手里面的事情以后,他们以后还会找你续签合同;除了一些人为原因以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你的合同已经到期以后,你所在的单位不打算和你继续签合同。在这种情况之下,公司一时间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接替人选,有可能公司目前就刚好在招聘合适的人选,等到公司以后招到合适的人以后,公司就会向你提出不再续签合同的要求。当了解清楚公司为什么没有跟你续签合同的原因以后,接下来你就要认识清楚,公司如果不跟你签合同,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不续签合同,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在我国的劳动法上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劳动者仍然在原单位工作,同时原单位没有表示异议的,这种情况则视为双方都同意与原来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原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这意味着对象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合同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和关系已经不复存在。如果劳动双方没有实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只是按照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时,这种情况只能视为劳动者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延续,不能作为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合同到期超过一个月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若你所在的单位在超过一年还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之下则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你没有在这个公司犯过任何错误,如果是由公司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公司就要按照2N 1的标准支付给你相关的赔偿金。如果你和公司就这个事情已经协商一致,公司也要按照N 1的标准支付相关的赔偿金。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公司也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给员工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这就是所谓的2N。所以综上所述,如果是用人单位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职工,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N,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为N 1;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公司给员工的赔偿金标准则为2N。 原问题:《劳动纠纷,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给三个月补偿金,员工不在离职协议书签字,要收到钱后》
    回复于 2022-12-04 08:34:24

相似问题解答

劳务纠纷,公司未给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

这种情况,你只要说明情况,由企业负主要举证责任,你只要提交工作服,证人等所能提交的相关证据就行了。不管公司工资里有没有包含社保补助,没给你们缴纳社保就是违法,没有签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公积金目前没有强制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我和公司签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里面有一条与公司没有任何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后签定了经济补偿协议并注明本员工与公司再无经济与责任的纠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其他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时效内,劳动者仍然可以依法提出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

如果公司一直存在未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违法行为,我是否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不用担责

哪些企业要为员工缴纳公积金?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5、部分城

劳务合同,公司与员工之间

劳务合同可以在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的。  但是,如果双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即使签订的合同名字是劳务合同,也可以认定是劳动合同。  双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主要是依据下面这个文件判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