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后辞职,未到服务期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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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首先:“员工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时约定了服务年限,但是没有约定年限内的工资待遇,”没有约定年限内的工资待遇就按入职时的工资计算;其次:“员工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时约定了服务年限,但是没有约定年限内的工资待遇,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协议是否生效?”此时关于签订的培训协议依然是有效的;第三:“如果因降低了工资待遇而在服务期限内离职,是否还需要赔偿培训费用”,你要了解是什么原因降低了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过错,无需支付,如果是员工本人违规或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依据劳动合同合理降低劳动待遇,是要承担培训费用的。 原问题:《关于签订培训协议后,未满服务期离职赔偿培训费用的问题》回复于 2022-12-04 07: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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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护士进修3个月签了进修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合同要求五倍赔偿,但是服务期末满五年想要辞职怎么赔付呢
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且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单位剩余服务期的违约金,不用全部赔偿,把你工作年限减去,按比例赔偿。工资和福利不属于赔偿范围和单位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公立医院事业编制人员,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在未到服务期限内提出辞职,医院声称赔偿需按协议赔偿,且因为是事业编制,不使用劳动合同法。
我也遇到了和你一样的情况,我是按规定提出通知离职的,人事处一句不批准也不说明原因,就要我赔偿,我也从未外出进修,合同中也不陈约定赔偿金额,现在不知道要赔偿多少~~但我还是希望人不要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这样会影响到你未来的就业。可以与院领导协商服务期满辞职是否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违约,也就不存在违约责任。所以,试用期内辞未到合同期限提出离职老板要求赔偿培训费
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必须提供发票),并且,公司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不能因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求劳动者赔偿该合同之前关于规培辞职,有服务期,违约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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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