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本人与一辅导机构建立口头劳动合同,约定在此任职教师,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辞职。工作两天后,本人感觉身体不适,坚持一天后,出现心慌等症状,本人于是提出辞职要求,对方不允许。在工作满5天后,本人再次提出辞职,并去医院检查,医生提示过度劳累。本人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辞职,对方认为我不负责任,但本人未再去工作。一周后,本人持续索要工作5天的工资,对方不予回复,请问她应该给我工资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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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是劳动合同,该条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下面的方式进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原问题:《老师与学校签订合同,其中有一第如下,这条是否符合新劳动法要求吗?如果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回复于 2022-12-04 06: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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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接到举报说本人身体不适,并以此为由迫使本人辞职,我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1、首先需要确定提出离职是否是因为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是否做了调岗的要求,还是公司不调岗,迫使你离职。并非本人的真是意愿,想要离职。2、虽然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本人辞职不做,拖欠工资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您好,我想咨询,本人原是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工作15年后因本人提出辞职,今年已到退休年龄,请问以前15年的工龄是否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谢谢
社会上有许多人是由有"编制"的单位人, 变成没有"编制"的社会人,辞退公职下海。有些人辞职后,什么都丢掉,不要档案,不要保险,养老保险不续交,这样一来,多年工作的利益也就白费了。怎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和保障?档案和养老保险的关系如何处理关于工作环境不适应,我要辞职,但厂要扣我工资
任何辞职都对用人单位有一定影响,所以很多用人单位都在员工自主辞职方面有自己的规定。 你和厂里签了合同,因为你的辞职对工厂造成的损失工厂可以要求你赔偿的。 辞职不是简单的一句话走人,最好不要成为负气只后的处理。 ------------书面提出辞职30天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吗,但是30后工作没完成,离职需要赔偿公司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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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