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劳动合同续签,续签的劳动合同与原合同条款一致,但是公司要求签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协议里扩大我的工作地点范围。并以此要求我去外地工作,那么这样的补充协议可以拒签吗?拒签的话,公司要是以我拒签补充协议为由,而不续签劳动合同,我能获得补偿吗

合同纠纷上海 上海2024-09-28 18:33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办理续签劳动合同:1.通常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是不续签劳动合同,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者不续签,合同期满即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2.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是需要重新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内容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若有人单位存在违规条款,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3.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原问题:《续签劳动合同和重新再签订一份合同是一样有效吗》
    回复于 2023-02-06 21:17:51

相似问题解答

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签补充协议,当事人同意签劳动合同而不签补充协议算是拒签劳动合同吗

当然不合法。建立不同意续签补充协议。单位要辞退,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请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是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工资。 原问题:《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签订不合理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不然要

原有合同到期,公司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新的劳动合同给我增加了新的工作职责,我可以拒签并要求赔偿的吗?.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

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拒签后怎么赔偿

如果实际收入比以前低,可以拒绝签订,但先不能要求补偿,你继续上你的班,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又与用人单位达不成一致,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会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否则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未签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但如果你不签

与公司签的离职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只要,办理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没有关系了。不存在还要签补充协议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借口,不付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原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后再

工作6年签了2次合同,后面没签,现在公司主体更换需要续签合同,没达成一致拒签违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这种情况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并且没有过失性辞退的事由,也不存在不能从事或不能胜任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合同到期3个月没有续签,并不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是用人单位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