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从18年起诉离婚,到22年共4次了,男方一直拖着不离,分居期间,男方得病,女方不知情,第4次起诉时才知道,男方如果同意离婚,要求女方赔偿8万元合理吗
婚姻家庭河南 周口2024-11-21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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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女方已经起诉,而男方不想离婚,就应主动向女方赔礼道歉,取得女方谅解,然后进行撤诉处理。如果女方不同意协商,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如果男方不想离婚,也可以找到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来要求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律链接:《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原问题:《女方己起诉,男方不离,男方怎么办》回复于 2023-01-03 12: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