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太累,医疗官司
医疗纠纷辽宁 大连2024-11-21 23:3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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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尊敬的问友,您好! 首先真心的对您目前处境感到悲伤。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一般来讲就三种情形,即同等责任、主次责任、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如果一方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逾期不申请复核该责任认定书就有效了;其次,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发后交警队会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解决,如果交警队调解不成,请尽快向法院起诉,超过法律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就丧失胜诉权了,实践中,交警队很难调解成功,建议不要在交警队浪费太多的时间;再次,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起诉,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打官司其实可以总结为一句话:谁,凭什么,向谁要什么!以下内容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 第二,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以上部分内容参考了相关法律,打字很累的,望采纳 原问题:《孩子车祸急》回复于 2022-07-24 23:4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