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乙方,面试入职公司A,签的合同是B公司派遣合同,现在孕期以不能胜任工作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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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是B公司,劳动仲裁是仲裁A公司还是B公司?
谁发工资就应该劳动仲裁谁公司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解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作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综上您好。我于2019年11月入职A公司,2020年12月由A公司转入B公司,在2021年3月B公司离职。 后面在2021年4月入职C公司,入职资料填写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B公司。现在C公司以工作履历造假解除劳动合同,请问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展开全部1、诉讼时效可以从你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你2013年9月才知道其他同事签约一事,所以,应该从那时算起。2、首行你只定是有权利向现有的B公司要那个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的赔偿,五险一金的补偿。还有,就是提示一下,A公司你你好,17年入职现在这个公司,忘记当时说的是签什么合同,也是本公司招聘面试的,后来签订的是劳动派遣公司的合同,现在公司要裁员,还不给补偿,这样合理吗,如不合理,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应该赔偿,因为培训是入职前的,再说当事人另外同时有工作,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没有构成劳动关系。员工离职是否还能再回去,要看单位和本人情况。按照正常离职手续,当事人离职,即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我是劳务派遣我去上班的,工作受伤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派遣公司不管,该怎么办
虽然你已经在公司工作九年了,但既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一款规定的“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的条件,也不属于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款规定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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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