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官司,对仲裁不服
劳动争议广东 广州2024-11-2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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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其作出的裁决如果一方不服都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注意是起诉并不是上诉,如果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还不服还可以进行上诉所以用人单位如果想故意拖延诉讼时间是没有好办法的,因为起诉和上诉均是用人单位的诉权。法律分析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原问题:《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而起诉至法院属民事还是行政诉讼》回复于 2022-07-26 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