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单位社保是否应该缴纳
合同纠纷浙江 宁波2024-11-21 17:2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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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入职之后只交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不合理的,签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都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间尽义务,交社保跟签合同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建立用工关系以后的一个月内,而且必须是书面形式。法律分析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地方性法规甚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原问题:《既没有劳动合同,又没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个人,单位为其交纳社保是否合法?》回复于 2022-07-26 17: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