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知识产权 > 咨询详情

土地确权分户问题

知识产权2024-10-04 07:5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1、家庭承包户因子女结婚要求分户的,由承包户家庭成员签订分户协议,并出具书面申请,明确分户后承包面积的分割,按书面申请给予分户确权登记;2、家庭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双方对院判决书或协议书载明的承包地分割没有异议,并提出分户申请的,分别给予确权登记。说明: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者去世,耕地还在承包期内,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以由家庭成员续包。 原问题:《土地确权分户怎么分》
    回复于 2022-05-19 17:16:26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土地确权分征

原已分门立户的农户,在无整户消亡的前提下要求合户确权登记颁证的,原则上按照原承包关系分别予以确权登记颁证。但对合户后已与发包方重新签订了承包合同,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可依照变更登记后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分门立户后,一门

关于土地确权问题

您好,如果是全家迁出:如果在土地确权之前如果农民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如果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如

农民土地确权问题

第一,在思想认识层面,基层领导干部仍有思想顾虑,农民群众对确权工作的认知度较低。当前不少基层领导干部甚至部分市县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怕”,即怕确权工作会引起农村长期积累的矛盾

土地确权纠纷问题

1、如果土地确权的时候,本人在家,确权证拿到手后发现土地登记错误,可以直接找村委及村组一起更正。2、如果更正不了,需要以申请书的方式申报错登的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1)如果错登的时间短,可找村委会协调解决错登时间短就是在你登记错了的时

土地确权纠纷问题

申诉;控告;起诉。土地确权遇到纠纷,应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应拿着证据到乡镇政府进行申诉,或者到县区土地确权部门进行申诉;如果有关部门确有错误又不纠正错误,或者渎职、以权谋私等,可以到县区纪检部门进行控告;也可以直接到人民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