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五年不给买养老保险怎么办
合同纠纷河北 保定2024-11-21 16:2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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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不清楚仲裁委裁决厂方只补缴2006年1月至今的社会保险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但可以明确告诉你,仲裁委的裁决是错误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就是说,如果企业的侵权行为是持续的,职工可以随时寻求劳动监察保护,并且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是法定义务,且因为单位履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是持续性行为,因此,追讨社会保险无时效限制。 建议你们在裁决书规定的15天时间内,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委的错误裁决,判令厂方为你们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金等。 一定要抓紧时间,切莫因超过时效,导致败诉,酿成大错。 原问题:《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的诉求——连续工作五年但不给其买社保请教怎么补偿?》回复于 2022-12-18 22: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