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破裂分居两年以上,一方不愿意离婚,我该怎么处理,走什么程序
婚姻家庭四川 成都2024-11-21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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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我国婚姻法第四章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您的情况符合第四款的规定,因而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离婚。 原问题:《如果分居2年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07-28 01: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