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机被偷了也立案受理了证据全部交上去了对方想让我退安和解我可不可以要和解赔偿金或者减刑赔偿金
刑事辩护北京 北京2024-11-21 11:0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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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本案已经刑事立案。iPhone7plus,涉案价值5000元左右,已经属于刑事盗窃案件,偷窃案是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刑事案件,因此,受害人无权决定是否立案或撤案。犯罪嫌疑人愿意赔偿的(私下和解),并不影响案件的立案侦查,但法律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形,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2、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最高法《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9.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10. 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原问题:《我前几天手机(iPhone7plus)被偷,报警了,警察让我录口供了,给了受案回执单,这样算立案吗》回复于 2023-01-03 08: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