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定12.5元一小时,就算是加班到很晚,就算是周末加班也是12.5元一小时,这算违反劳动法吗?
合同纠纷广东 惠州2024-11-21 23:5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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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有许多人对加班理解不够透彻,今天我就加班的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加班必须是自愿的或者是与劳动者协商了的。否则,爱干不干。如果没有加班通知书或者其他协商性质的书面文本,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不要担心你可能会失去工作,实际上,造成劳动者加班的原因是深层次的,哀其不幸,恨其不争。是劳动者本身放纵了企业加班的这种恶习。 二:协商是加班的一切前提。法律保障的是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健康权。等。因为我们是人才享受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不是驴不是马。拿自己健康换几个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钱。所以个人一直痛恨那些无良企业,视员工合法权益如草芥,甚至强迫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这都是兽行。个人予以强烈抨击。所以很负 责的告诉天下劳动者:除开极少数特殊行业经过审批可以实行综合工时钱度以外,其他都应遵循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天不超过八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并遵循每天不超过三小时,不得连续超过三天,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任何擅自要求加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与劳动者协商的,严重超时的,都有权利拒绝并提请行政机关给予处置。所以面对强势,我们不必要去出卖自己的灵魂,忍气吞声,百害而无一益。 同时要注意取证。支付工资要留意工资清单的工作时间是否与事实工作时间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拒绝签名确认。单位处理员工不加班的通知书或者决定书等相关的文字证据。总之同不良厂商斗争除了细心也需要勇气。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想应该可以解决你的问题了吧 原问题:《熟悉劳动法的朋友请看,十二小时工作加班费这样算合理吗》回复于 2022-12-18 20: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