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经济补偿
合同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1 14:1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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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不完全正确。2008.1.1前建立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起到劳动合同终止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在2008.7.1前终止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在2009.1.1前终止的补偿一个月工资。2008.1.1后建立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年限从实际用工日(劳动者实际入职日)起到劳动合同终止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过是因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或者单位以降薪等低于原劳动条件来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才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愿意维持或提高劳动报酬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2008.1.1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因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2008.1.1前工龄的经济补偿金。 原问题:《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回复于 2022-07-29 14: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