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在工司工作两年,现在公司要搬地方,我不愿意去,公司说赔偿两个月,合同要到期没,但是又没有提前30天给我说,可以仲裁他嘛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工厂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情况下,工厂可以与你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厂方应当按照以上法律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希望对你有帮助! 原问题:《我在一公厂工作两年公司要搬外地我不想跟去请问我能得到公司补偿么》回复于 2022-07-29 19:02:21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要搬地方了要接触劳动合同,有赔偿嘛?
跨省搬迁,你们不愿意去是合理合法的。 老厂继续运作的情况下,企业与你们解除合同是违约行为,应给你们赔偿金。 企业是主动搬迁,而且老城岗位仍在,不是不履行合同的客观原因,不符合法定情形。应按劳动合同法,第87条处理。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合同到期,已提前通知他搬走,但是迟迟不搬,报警警察不备案要怎么处理
展开全部 1、您好,到期前提前给对方发送一份要求搬离的函件,并要求对方签字表示确认收到。如若在限定时间内未搬离,可以直接将对方的物件搬出门外,并换锁,但全程要录音录像,必要时,可以请当地居委会的人进行见证。 2、若遭到对方的暴力或其他威胁人你好,我们在公司干了五六年,老板未给我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搬到漳州去,我们不想去,要怎样维权?
不签 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了 08年开始就明确需要签订或者补签订合同的 等于说你可以从09年(就是09年 不是08)开始就可以拿双倍的工资了 你算算看到现在多少个月了 呵呵 你赚了 我觉得你还是自己学学劳动合同法好些上面说的都你好,我跟签订了合同,现在公司说效益不好,要跟我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合同范本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