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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转型从义务教育变成职业教育关闭了音乐美术课故辞退美术老师(本人)在职期间无过错签订的合同到2028年2015年就在这里工作了要求他们出赔偿金他们说学校属于改制不赔付补偿金这样合法吗

合同纠纷河南 周口2025-01-1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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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不算,你已经缴纳了社保,有了正式工作,已经不能算作是择业期内的应届生。以下是应届生身份界定的相关规定。一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二、“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要说明的,应届生专指考试当年顺利毕业的毕业生,上述第一和第二类人员虽也可报考要求为应届生的公务员职位,但并非也叫应届生,只能理解为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届生资格,可按应届生对待。而第三类人员是属于应届生身份的。注意:以上只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而各地方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政策,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各地可能会略有差异。因此,自己能否以应届生来报考地方的公务员考试,这需要考生结合当地的考情,参照当地的招考政策。看了上述规定,可能你还不明了具体意思,以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例,那么2019年7月毕业的考生就可以称之为应届毕业生,而同样的2017年毕业的考生,只要其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也就是说毕业两年内,只要没有参加工作,签订三方协议,缴纳社保,就均可被认定为应届毕业生。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毕业考生如果签订了三方协议,即便没有正式报到上班,依然不能被认作是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已被认定为已就业,因而签了三方就不能被看作是应届毕业生了。 原问题:《2020年先上岗后考证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交了五险一金的会有什么后果?》
    回复于 2022-12-03 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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