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广东 深圳2024-11-21 08:5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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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而职工又执意解除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原问题:《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我能要求解约吗:如果单位不同意怎么办》回复于 2022-07-30 09: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