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离婚后,我和弟弟跟着父亲,抚养权在父亲,可是他经常打骂虐待我们,经常咒我和妈妈去死,对我们的身心很不健康,我和弟弟都有一定的抑郁倾向,都有轻生的想法,请问如何变更抚养权
婚姻家庭新疆 乌鲁木齐2024-11-21 11:5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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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不配合履行探视孩子的义务,女方可以选择起诉。 其次,如果女方确定男方具有打骂孩子的行为,女方可以向司法机关求助,或者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原问题:《离婚后孩子随父亲,但父亲和奶奶经常为一点小事就打孩子,离婚后也不让孩子和妈妈联系。》回复于 2023-01-03 06:10:58